关于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相关事项的通知

  • 2022-03-04
  • 国资处
  • 4171

根据《河南理工大学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2022年起,学校党政类办公室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由学校统一配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办法规定的资产名目由国资处按照“先调剂、后购置”的原则进行配置,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大力支持配合,不得无故拒交或拒收校内调剂的存量资产。

二、各单位需要配置本办法适用的资产时,请按照要求填报《河南理工大学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审批表》并提交至国资处资产管理科(力行楼4楼409室),不再填报《河南理工大学经济活动立项审批表》和《河南理工大学网上商城项目采购申请表》。

三、各单位接收到货物后,属于调剂的需要及时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属于采购的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和登记固定资产工作,并将验收报告以及资产登记单提交国资处物资采购科(力行楼4楼406室),国资处统一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四、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各单位如果发现供应商有供货不及时、货物质量差、售后服务不好等问题,请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反馈国资处。

五、请各单位组织核查名下资产,对照标准,统计“超额超配、低效闲置”的资产信息,填写《待调剂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统计表》(见附件一),并于3月11日前报送国资处资产管理科(力行楼4楼409室)。各单位后续如产生闲置资产,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闲置资产信息按上述方式报送国资处资产管理科,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统一调配使用,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附件一:关于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相关事项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