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事宜工作规程

  • 2016-11-24
  • 国资处
  • 2518

1、提交材料。

供货方需提交以下材料:合同复印件、进口货物情况说明、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2份)、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三联)、减免税手续办理委托书、外商发票、外商合同、货物彩页、设备负责人(使用老师)身份证复印件。

2、签署进出口代理协议(一式三份)。国资处代表学校和供货方签订进出口代理协议,其中外币价填写外商合同价,人民币价填写合同价。

3、办理校内手续。物资供应科办理用印手续,上述材料以及增加的学校法人证书均加盖河南理工大学公章。

4、办理免税手续。交于海关办理免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