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处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 2016-11-24
  • 国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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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起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资产管理机制,构建学校资产管理平台。做好资产数据库与校内关联部门的对接与共享;

四、协助各资产归口管理和实物管理(使用)部门,做好资产登记、资产变更、闲置调配、资产处置、资产资料存档等资产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校资产登记、资产变更、闲置调配、资产处置等资产管理相关业务的审核工作;

六、负责在账资产的监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及时处理盘亏、盘盈资产,保障帐物相符;

七、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资产报废、出租、捐赠等处置工作,委托大额待处置资产的评估、拍卖等工作;

八、负责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统计、分析,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各类资产报表的填报工作;

九、负责组织有关采购合同的验收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审定相关合同内容变更等事宜;

十、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稳定、信访、保密和档案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