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化学品(含气体)供应商遴选实验室化学品(含气体)供应商遴选公告

  • 2020-12-30
  • 国资处
  • 2322

    河南理工大学(以下简称遴选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实验室化学品(含气体)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加。本次遴选信息如下:

一、相关信息

1、项目名称:河南理工大学实验室化学品(含气体)供应商遴选

2、项目内容:通过公开遴选,选择一定数量的供应商加入河南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本平台不收取任何服务费),为学校提供教学、科研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化学品(含气体),并负责相应的售后服务。详见遴选文件第四章。

3、服务期:2年;入库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合同到期时进行考评,考评合格的供应商续签合同;考评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停止后续合作,不再续签合同。

二、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资格和经营主体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供应商近三年内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存在不良记录,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易制爆化学品备案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许可证》或与相关资质企业签订的运输合同;气体销售或生产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6、具备合格供应商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并参与遴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报名须知及遴选文件的获取

1、公告期:本项目公告期自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6日止。

2、供应商可于2020年12月31日起到2021年1月6日每天8:30-11:30时,15: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河南理工大学力行楼(1号综合楼)406报名获取遴选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需另备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报名费:200元。

四、评审时间及地点

1、评审时间:2021年1月8日09:30(北京时间)。

2、评审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世纪路2001号河南理工大学力行楼4楼活动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河南理工大学校园网“招标公告”栏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理工大学

地  址:河南省焦作市世纪路2001号

联系人:王老师,杜老师

电  话:0391-3987088

邮  编:45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