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分散采购项目实行网上备案的通知

  • 2020-04-20
  • 国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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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河南理工大学采购管理办法(修订)》规定,使用教育经费采购河南省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次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属于学校分散采购,由采购申请单位组织实施。现就学校分散采购项目网上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即日起,预算金额在1万元(含)至10万元的分散采购项目不再进行纸质材料备案流程,全部实行网上备案。(备案流程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本单位分散采购工作实施细则进行采购活动, 不得将应当学校集中采购的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学校集中采购,确保采购需求合理和采购过程合法合规。

    联系人:陈  琳      联系电话:3987104                                                        

   

    附件:学校分散采购备案审批操作手册

                                  

                                     国资处

                                  2020年4月20日

 

附件:

学校分散采购备案审批操作手册

   一、 学校分散采购备案审批操作手册

以“学校分散采购备案审批”服务为例,对发起该事项流程的操作步骤进行详细说明。

1. 查找相应服务:

(1)输入学校主页地址:http://www.hpu.edu.cn/www/index.html

在,“校园服务”里找到“智慧理工”,点击进入;

(2)输入地址:http://zhlg.hpu.edu.cn/hnlg_portal/index,点击“服务中心”,服务类别选择‘财务资产’或服务部门选择‘国资处’,找到“学校分散采购备案审批”服务,点击进入;

2. 服务说明。下图为“学校分散采购备案审批”的服务说明,点击“我要办理”,即可办理服务。

3. 网上办事大厅登录。下图为网上办事大厅的登录页面,输入自己的账号密码登录。

账号密码说明:

1.教职工的账号为工号,学生的账号为学号。

2.初始密码默认为您的身份证后六位(如果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为X, X应大写),或是学工号后六位,如您修改过密码,则以修改后的密码为准。

4.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单。下图为该服务的填写界面,按要求填写完相应信息后点击“提交”。

 

如下图所示,为申请人填写区域,申请人将各信息正确填写好,申请人也可以点击“”按钮,系统会自动保存当前填写状态,方便申请人下次继续填写,

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提交申请(点击“终止”表示申请人放弃该服务的申请,流程结束)。提交后,结束服务。

5.国资处备案初审。审核人根据申请人所填写的申请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在审核意见栏里填写审核意见,然后根据审核结果选择操作按钮。

6.国资处备案终审。审核人根据申请人所填写的申请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在审核意见栏里填写审核意见,然后根据审核结果选择操作按钮。

7.申请人上传分散采购评审表。申请人上传分散采购评审表,点击提交。

8.采购评审表审核。审核人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采购评审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在审核意见栏里填写审核意见,然后根据审核结果选择操作按钮。

9.申请人填写合同信息。申请人选择是否有合同,若有合同,申请人填写相应合同信息,点击提交;若没有合同,申请人直接提交,流程结束。

10.单位负责人审核。审核人根据申请人所填写的合同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在审核意见栏里填写审核意见,然后根据审核结果选择操作按钮。

11.法律办审核。审核人根据申请人所填写的合同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在审核意见栏里填写审核意见,然后根据审核结果选择操作按钮。

12.国资处审核。审核人根据申请人所填写的申请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在审核意见栏里填写审核意见,然后根据审核结果选择操作按钮。国资处审核通过后,合同原件经供应商盖章后到国资处加盖采购合同专用章!

13.司印员签章。司印员填写意见,点击已盖章,流程结束

   二、 怎么查找自己申请的服务办理进度

1. 点击办事大厅;

2. 点击‘进行中事项’点击‘+’,就可以查看到自己办理到那个环节和办理人是哪位。

   三、 怎么在手机上发起相应服务

1. 点击‘企业微信’APP,选择工作台,点击智慧理工

2. 点击‘服务中心’

3. 服务类型选择‘财务资产’或服务部门选择‘国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