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水体污染与土壤损害修复工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豫财招标采购〔2019〕45号)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河南云出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菊街16号30幢东1单元2层04号
当事人 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地 址: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
当事人 2: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与创业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16楼
当事人 3:河南通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黄河东路91号院2号楼1单元2层6号
二、基本情况
河南云出科技有限公司因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一是中标单位所投产品1的厂家、品牌、型号不存在;二是所投产品3参数不能满足实际采购需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本项目共有7家投标人进入评审打分程序,其中5家技术得0分,2家技术得满分,其中一家被推荐为拟中标人。此评审结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的规定。
鉴于本项目评审结果违反法律规定,本机关不再对投诉事项逐一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