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校党委、行政及主管校长的领导下,主持国有资产管理处全面工作,领导学校招标工作办公室工作,分管物资采购科;
二、带领全处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和学校发展规划与工作计划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
三、负责拟定学校资产管理和采购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四、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包括资产建账、清查、调拨、处置、上报等工作;
五、负责学校各单位资产管理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六、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信息化工作,包括各类资产及采购信息统计及上报、信息公开等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各项经费的审核和审批;
八、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稳定、信访、保密和档案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管理工作,做好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工作考核和廉政建设;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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