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属各单位的分散采购行为,学校于11月19日至12月12日组织开展了分散采购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过程
1、下发通知
11月19日,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和校园网发布《关于开展分散采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等。
检查内容包括五个方面:分散采购程序制订情况;预算1万元(含)至5万元分散采购情况;预算5万元(含)至10万元分散采购评审小组和监督员的选用和到位情况;分散采购过程规范性情况(采购信息的发布、供应商签到、评审会议记录或者电话询价记录或者市场现场询价记录、评审结果公告、采购档案管理等);分散采购是否存在“化整为零”情况。
检查方式: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两个环节。
2、单位自查
11月19日至11月27日,校属各单位对7月16日以来的分散采购活动进行全面自查,并将分散采购程序和《河南理工大学分散采购项目汇总表》报采购办。
采购办共收到32家单位上报分散采购项目84项(其中12项是科研经费或专著出版项目,适用于《河南理工大学科研采购管理办法》(校科〔2018〕8号))。属于本次检查范围项目为72项,总预算373.600454万元(详见表1)。
表1:各单位上报项目情况
序号 |
统计项 |
上报项目情况 |
||
总体情况 |
1万元≤预算<5万元 |
预算≥5万元 |
||
1 |
项目数(项) |
72 |
41 |
31 |
2 |
金额(万元) |
373.600454 |
132.516 |
241.084454 |
3、学校检查
12月10日至12月12日,采购办联合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对分散采购项目较多的14家单位的53个分散采购项目进行了逐项检查。
二、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除有1家单位没有制定分散采购实施细则外,其他各采购申请单位都制订了本单位分散采购实施细则,采购过程总体比较规范,未发现“化整为零”现象,但也存在部分项目未办理备案手续等一些问题。
1、采购项目的备案工作有待加强
《河南理工大学采购管理办法(修订)》规定,预算5万元(含)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采购申请单位在完成立项审批后,需到采购办进行采购项目备案。检查发现,在24项需要备案的项目中有5家采购申请单位的7个项目未办理备案手续,整体备案率70.83%。
2、采购过程的规范性有待加强
通过对采购信息的发布、评审会议记录(或者电话询价记录、市场现场询价记录)、评审结果公告、采购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检查情况看,58.49%采购项目档案管理比较规范,81.13%的项目有评审过程记录(评审会议记录、电话询价记录、市场现场询价记录)(详见表2)。
表2:采购过程规范性情况
序号 |
统计项 |
发布采购信息 |
供应商签到 |
评审过程记录 |
评审结果公告 |
采购档案管理 |
||
评审会议记录 |
电话询价记录 |
市场现场询价记录 |
||||||
1 |
项目数(5-10万元) |
8 |
15 |
14 |
5 |
2 |
12 |
13 |
2 |
项目数(1-5万元) |
2 |
1 |
13 |
4 |
4 |
5 |
18 |
合计 |
10 |
16 |
28 |
9 |
6 |
17 |
31 |
|
占检查项目百分比(%) |
18.87 |
30.19 |
52.83 |
16.98 |
11.32 |
32.08 |
58.49 |
|
81.13 |
3、验收环节的规范性有待加强
53个项目中,除了21个项目未到验收环节,剩余的32个项目中仅有3个项目有验收纸质材料,不到10%。有2个项目无验收环节,27个项目未见验收纸质材料。
三、改进要求
1、制定完善实施细则
个别没有制定分散采购实施细则的采购申请单位要尽快制定,分散采购实施细则不够完善的要进一步修订,促进分散采购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2、严格执行实施细则
采购申请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单位分散采购实施细则进行采购活动,特别是要做好采购评审记录、采购资料的整理并集中立卷归档等工作。
3、按照程序做好验收
采购申请单位要严格按照分散采购实施细则规定的验收程序,依据采购合同,严格把控验收环节,做好验收记录。
4、及时办理项目备案
采购申请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对预算5万元(含)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完成立项审批后,尽快到采购办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组织采购活动。
采购办和财务处相互配合,加强分散采购备案环节的检查工作,对未进行备案的采购项目不予报账。
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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