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方式的通知

  • 2023-04-26
  • 国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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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方式的通知

 

广大师生: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等文件要求,学校应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制度,公布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邮箱、电话、信箱等。现将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说明: 说明: C:\Users\admin\AppData\Local\Temp\WeChat Files\b723727a5555285d6cd0e8e325054b0.jpg

一、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391-3986375

2.举报邮箱:shiyan@hpu.edu.cn

3.扫描右侧二维码

二、举报受理范围

1.发现违规购买、储存、使用、运输、转让或处置危险化学品(尤其是包括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爆炸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在内的管制类化学品)、特种设备、放射性同位素及核材料、射线装置、危险废物等,或未采取必要的措施导致被盗或遗失,或发生上述情况未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发现未经许可在实验室内违规开展动物实验的情况;
    3.发现安全隐患,或接到整改通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未经许可擅自启用被封实验室或实验设施设备的情况;

4.发现实验室未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室准入制度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等情况;

5.发现高温加热类、辐射类、特种设备类等危险性设备及高危实验项目缺少必要的操作规程及培训,缺少相应的应急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等情况;

6.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后,未积极采取处置措施、迟报瞒报谎报漏报、人为破坏事故现场等情况;

7.发现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行为或隐患。

三、其他事项

欢迎广大师生对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举报,提供所在楼宇、实验室房间号、问题描述和现场照片等信息。对于所举报的隐患我们将及时进行复核和处置,同时对举报者进行严格的隐私保护。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