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确保暑假前后报废资产及时处理,不影响下学期开学校园环境,国资处集中开展一次资产处置工作。请暑假前后有资产报废计划的单位,根据《河南理工大学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豫理工国资〔2020〕3号)提前整理拟报废资产明细并提交报废申请,并经资产归口部门论证鉴定后,于6月30日前将报废申请和论证鉴定意见报国资处资产管理科(力行楼409室),逾期将视为无紧急资产处置需求。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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