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采购工作规程

  • 2017-09-30
  • 国资处
  • 1688

1、提交采购计划

用户提交采购计划及相关材料,对于手续不全的采购计划予以退回。材料包括:完整的采购计划申报表;完整的采购项目论证材料;电子版采购清单和技术参数。

2、报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采购手续齐全的采购计划及相关材料报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3、制订和确定招标文件

制订招标文件,经由使用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审阅后确定正式招标文件。

4、招标

组织招标采购会,办理招标过程中的相关手续。如果发生质疑投诉,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招标前1-2天,采购工作组需将开标日期、时间、地点、评标注意事项通知使用单位和监察处和工作组成员单位;通知采购管理办公室抽取评标专家。

5、签订合同

起草合同,经由中标单位、使用单位、国资处、法律办审核和确定后,签订合同。正式签署后的合同转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合同备案、转资产管理科进行验收工作。

6、付款

验收通过后,进入付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