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评为河南省2016年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先进单位

  • 2017-02-22
  • 国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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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省财政厅下发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豫财资〔2017〕6号),我校被评为河南省2016年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先进单位。 
    多年来,我校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特别是2016年度,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与指导下,在财务处与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国资处领导班子及全体职工不懈努力,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通过加强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开展;积极抓好资产日常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完善采购程序,打造阳光采购;严格验收程序,加强合同监管;加强资产账目管理,扎实做好财政部事业单位资产系统建账工作;开展资产清查专项工作,摸清家底;规范资产处置程序,科学合理处置资产;积极统筹协调,完成产权登记申报工作。 一年来,我校通过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108号令,夯实管理基础,完善体制机制,圆满完成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任务,受到河南省财政厅的表彰。
     据悉,此次工作考核是由河南省财政厅按照《河南省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豫财资〔2009〕99号)要求在高校自查基础上,财政厅组织专家,采用听、查、看、访的方式对全省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的实地督查评比。